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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1-19 16:28 来源:安徽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6类食品25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罐头4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135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6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对2015年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进行公示。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6类食品25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罐头4批次,水产品水产制品135批次,糖果可可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6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蚌埠市白根柱清真炒货厂生产的奶香花生中霉菌超标。
 
  (二)调味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淮北顶大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顶大陈醋(酿造食醋)中总酸、不挥发酸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蚌埠市、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2个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日期: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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