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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11月份食品抽检不合格率1.4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11-28 14:0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11月25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11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情况,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共抽检监测607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5985批次,不合格88批次,样品不合格率1.45%。
    食品伙伴网讯,11月25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11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情况,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共抽检监测607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5985批次,不合格88批次,样品不合格率1.45%。
 
    根据公告显示,从各类食品样品检测的总体情况来看,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水果制品检出不合格率较高,不合格率分别为10.00%、9.38%、8.82%。从各环节抽检情况来看,生产环节共抽检样品50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率1.78%;流通环节共抽检样品4476批次,其中不合格54批次,不合格率1.21%;餐饮环节共抽检样品109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5批次,不合格率2.29%。
 
    抽检的食品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丙二醛、过氧化值、苯甲酸、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甜蜜素、总砷、总汞、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多个指标。
 
    对于不合格的原因,食药监局分析认为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者对法规、标准认知度不够或者存在主观故意,为延长保质期或提升产品感官品相口感,违反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
 
    另一方面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过标准限量。农药残留是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中,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的健康。养殖环节用药不当是产生兽药残留的最主要原因。长期食用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后,当体内蓄积的药物浓度达到一定量时会对人体产生多种急慢性中毒。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1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情况的公告

日期: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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