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的各类情况分析
管理分类 |
认定原则 |
原料举例 |
执行标准 |
按新食品原料管理 |
实质等同 |
L-阿拉伯糖、 γ-氨基丁酸、 壳寡糖、 裂壶藻来源的DHA藻油、 磷虾油、 磷脂酰丝氨酸、 鱼油(3种)、 中长链脂肪酸结构油(又更名为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中长碳链甘油三酯、 人参组织培养物(后更名为人参组培不定根)、山参组培不定根(后更名为人参组培不定根) |
除可能使用到的原料工艺不同外,其他应按照已公告的有关内容执行,卫生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相关标准执行。 |
按地方特色食品管理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出具了在当地民间作为食品有长期食用历史和食用习惯,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的证明 |
三七花、三七茎叶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在当地具有长期食用历史的证明,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
按普通食品管理 |
已有国家标准 |
大豆低聚糖 |
有国家标准,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时,应按国家标准有关内容执行。 |
已公告为普通食品 |
海藻糖 |
已公告为普通食品,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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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的一个栽培品种 |
益圣堂牌天瓜粉(又更名为天瓜粉) |
依据物种鉴定是普通食品的一个栽培品种。质量指标按照企业产品质量规格执行,卫生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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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相关部门出具当地具有传统食用习惯和或长期食用历史的证明 |
黑果枸杞、 连翘叶、 橡胶树种子油、 忧遁草(后更名为鳄嘴花) |
省级相关部门出具当地具有传统食用习惯和或长期食用历史的证明,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卫生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相关标准执行,以及当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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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食用原料经简单、或传统、或被普遍认可的工艺加工制成 |
非变性Ⅱ型胶原蛋白(又更名为含Ⅱ型胶原蛋白软骨粉)、 焦糖粉、焦糖浆、 马铃薯提取物、 桑叶提取物; 酶解骨粉、 乳清发酵物(粉末)、 乳清发酵物(原液)、 牛奶磷脂、 浓缩牛奶蛋白、 星油藤蛋白粉(后更名为美藤果蛋白)、 楂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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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食用原料经简单、或传统、或被普遍认可的工艺加工制成,可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该产品质量指标按照企业标准执行,卫生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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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为原料,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的物质 (依据卫生部2013年第7号公告) |
弹性蛋白(又更名为鲣鱼弹性蛋白肽) |
以可食用蛋白经酶解制成,可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质量指标按照企业产品质量规格执行,卫生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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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荞麦苗(又更名为苦荞麦苗)、 燕麦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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